鉴定费由败诉方负责支付。申请上一级鉴定委员会重新鉴定,应另行支付鉴定费,原来支付的鉴定费,无论重新鉴定结论如何,均不退还。
  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要以书面形式发出,内容包括:
  (1)委托鉴定书:单位名称、负责人或个人姓名,与本案病员的关系。
  (2)申请鉴定者:单位负责人或个人姓名、详细住址,与本案病员的关系。
  (3)病员一般情况: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职业、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、住院号、门诊号等。
  (4)病历摘要及申请鉴定理由。
  (5)鉴定委员会分析意见。
  (6)鉴定结论(含事件性质和等级)。
  (7)鉴定委员会盖章及签发年、月、日。